若說:「是什麼讓你在這個工作上堅持做下去?……」
我似乎沒有什麼立場講,因為在某種程度,在某些方面我沒有堅持到底!
但是,「如果我們明明知道個案遇到的事是咎由自取,發生意外之後她的家人竟然幫助他墮落」
這個部分不是我們可以輕易改變,而且家庭如此的生態衍生已久,固著的互動模式已久,那能是我們說改就可以改的呢!。
而「在服務的過程一直看到人性黑暗的一面」
是因為我們一直是旁觀者,所以容易比他們清楚,而且也應該比他們清楚。
至於「為什麼我們還要堅持幫助他們?」
就是因為我們比他們清楚。但是,有一個前提是:要清楚自已與案主的界線。如果深入做下去,會撼動自己的能量或價值,那可能就要放慢腳步,縝密思索在沒有資源的情況下,自己可投入的能量有多少。一頭栽進去並不是不可以,只是會縮短工作壽命及熱情;這樣不管從何種角度來說,都太可惜了。
其實,我的意思是:你OK,才能讓他人OK;亦即工作員OK,也才有能量思索如何的策略才是對案主、對自己好(一昧地「幫」案主,並不一定好)。維持自己在「身心清明」的狀態,也才能分清楚這樣的挫折是來自於案主的狀況抑或自己能力的不足。清楚了,才能對症下藥!
不管怎麼說「藉有力的資源及正統的身份去介入他人的困境」或者「起初的愛心」,
都是因為有一股熱忱、熱情才會進入到非營利機構。我總覺得後續如果少了這股熱情,可能也就難堅持下去!
所以「維持」、「保養」這股熱情就變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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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了!我把我老公「說教」的功力,學得很透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