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運動概論(二)

【社會運動與倡導】閱讀摘要(十三)

何明修著(2005)《社會運動概論》,三民書局。第七章 情緒、儀式、宗教與社會運動

本章的目的在於,整理當前關於情緒、儀式、宗教與集體行動的研究作品。

廣義的資源動員論可以區分為政治的與文化的兩種支流。政治面向的研究強調是將社會運動定義為一種抗議團體與政治菁英持續互動的分析途徑。文化面向的研究強調社運組織需要一套文化論述,以說服支持者的參與,並形塑出共同的價值觀,即「共識動員」、「微觀動員」。

但是從這兩個支流來看,資源動員論都無法妥當地處理情緒、儀式、宗教議題,反而壓抑這些干擾性因素,使其無法再所設想的社會運動圖像中存在。原因是資源動員論有以下三個預設:

1. 社會運動式理性的行動,因此不涉及情緒的過程。
2. 現在的社會抗議形式是由策略所決定,因此缺乏儀式性的表演。
3. 社會運動所追求的是世俗的目標,因此與宗教的神聖性無關。

為了對抗這種心理學的偏見,後續的資源動員論就完全拋棄了心理學的討論,改採工具理性的行動預設。

九0年代以後越來越多集體行動研究採取另類的研究途徑,試圖將非常態的元素納入分析。

例如婦女運動、身心障礙運動、同性戀運動的學者表示運動的出現通常是伴隨著情緒的轉變。即一種改變感覺規則的集體力量。許多運動團體的動員工作並不是在告訴受害者「真實」的世界到底如何,反而是告訴他們如何大膽地表達被壓抑的情緒,即「意識提升」。情緒動員的方式之一即是擴展感覺規則的適用範圍,因此激發情緒是社會運動參與的原因之一,因此動員者的任務在於改變或延伸原有的感覺規則。

Goodwin認為只憑利益的共享,社運組織的維繫將是薄弱的,除非能夠將運動成員之間的關係轉化為同理心、友誼、同志情誼等所謂的感情連帶,社運組織才能持續。對社運組織的參與成員而言,他們需要花費個人的機會成本,又需面臨社會的不諒解與敵視,所以光靠純粹的理智並無法支持持續性的參與。故社運組織的維繫也有賴於成員的情感依附。

社運組織的感情連帶也需要透過例行儀式來維持。研究二十世紀中葉芝加哥女性知識份子的學者指出,婦女的書信往來也有可能成為強化小團體認同的工具。這些充滿思慕、鼓勵與關懷之情的書信即是一種愛的儀式。為此我們可以得到的命題是:儀式是維持參與士氣與情感依附的重要媒介。

Tilly指出,在許多的抗爭活動中,主事者必須證明他們的訴求是「有價值的」「團結的」、「人數眾多的」、「專心致力的」,在此,儀式的作用也是在呈現這四個特點,更重要的是,儀式的表現方式是眾所皆知的、甚至是不言而喻的。為此我們可以得到的命題是:抗議活動所傳達的訊息,也是透過儀式性表演所達成的。

對於社會學研究來說,要探討宗教,更重要的是探討信仰如何被宗教領導人所詮釋與定義。文中從波蘭的團結工聯到台灣的環境運動與原住民運動,可以看到宗教在社會運動中的重要角色。這並非代表宗教本身帶有強烈的政治批判,但其共同點是,信仰的力量可以建構出強大的主體性,及一個緊密整合的我群,以支撐社會運動的參與。所以,一旦宗教社區的界線符合了政治分歧的軸線,宗教就有可能成為抗爭的精神武器。

神聖性的概念可以幫助我們重新思考社會運動的文化層面,在激烈的社會運動經驗中,世俗與神聖的邊界開始變的模糊不清,世俗性的運動目標被賦予神聖性的期待,個體有時更是冒著生命危險來實現一個超越個體的理念。正是由於這種高度的情緒動員,才使得許多社會運動的參與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誠如涂爾幹所說,宗教現象不只是神聖性與世俗性的劃分,更是要求後者對於前者的無條件服從。所以如果社會運動所揭諸的價值與理想是神聖性的話,那麼參與者的個體是世俗性的,在這個意義上,社會運動在某種程度上都是神聖化的集體經驗。

資源動員論證明社會運動不再被解釋為一種偏差行為,而獨力發展成為一個研究領域。但是資源動員論也矯枉過正地呈現社會運動模型是常態的,缺乏激情的面向。透過此文的討論,情緒、儀式、宗教的因素對於社會運動的影響也是不可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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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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