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95年3月5日(日)晚上八時
二、地點:平和多功能社區活動中心
三、主席:孔德興、孫信用 紀錄:德布藍恩
四、出席人員:(請參閱簽名冊)
五、主席報告:
七、說明會內容:
蔣正信委員說明:
我們原住民將要獨立自己的法律,我將說明何謂自治。雖然我們對中國大陸有些誤解,但是大陸已有施行自治。大陸也有所謂的雙語教育。憲法的成立來自文化,不過是根據中華民國的文化而沒有原住民的文化。自治就好像自訂適合自己的衣服、也就是說原住民要有自己的憲法專章,由下往上的方式訂定自己的法律。我們並非第一個成立自治,我們可以學習外國的經驗,中國大陸也已進行自治。我們一旦我們則是選擇適合的人,而不是靠政府來設立。
我們將進行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部落會議說明會
第二階段:認定傳統領域
第三階段: 成立部落會議籌備會
第四階段:成立部落會議
第五階段:成立大會
鄒族成立自治區,台灣總統府接受兩個副總統,自有行政院,那麼我們就屬於縣級單位,經費會是多少呢?原民會目前的經費預算有60億,若我們成為縣級單位將會有超過60億的預算經費給成立的自治區。93年1月5日森林法同議員住民進入森林取物,但是這仍舊在母法階段,執行細則還未討論和通過。
但是原住民自治之後,便可和加拿大原住民一樣,有任何法律問題直接找瑞士國際法庭來評判。我們台灣原住民就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爭取我們自己的權益。不過他們的訴訟也經歷了十年之久。
排灣自治聯盟是我們未來努力的目標。現在來介紹邵族部落會議的成立。邵族部落會議共有25人。這25人是部落大家族的代表,共25個家族,他們0更用了24次的會議。邵族曾經爭取過的活動,例如部落有150公頃的地要坐大飯店,於是部落會議向縣政府抗議,而目前的決議是飯店仍舊要蓋,但全力屬於邵族部落居民。
邵族25名的部落會議議員中,有20名青年,5名老人,未來的自治工作需要年輕人出力,所以希望我們的年輕人可以多多參與。
原住民族基本法於94年1月5日通過。基本法共花了17年的時間才通過的,是各原住民委員努力的成果。原住民基本法是特別法,是優於一般法律,只是在憲法之下。
平和部落若成立部落會議,會是適合如何的形式,是大家要討論的。排灣族若要成立議會,最好是派有心做事的年輕人來做事。3月25日好茶成立已部落會議。我們也將會有20萬元的經費來處理部落議會的成立大會。之所以那麼趕,主要原因是原民會有一個重建部落協會的經費,所以將來也會有經費來從事平和部落的重建。所以屆時需要大量的年輕人來從事這個工作,老人家則可以部落的顧問,將來的工作需要更多人來介入和努力。計畫書將由部落先自己制訂。
我們將會用我們自己的文化來管理自己,還有另外一個目標是憲法專章,這樣原住民才能在台灣站立得穩。大家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