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0分鐘前跟內埔分局的總務槓上了。
內埔分局以公益彩券回饋金直接補助我們一台單槍投影機。補助什麼東西,是他們自己規劃,並沒有問我們的需求!這台補助的單槍,我們最後決定放在派出所隔壁的活動中心。
放置於活動中心主要用意,當孩子在派出所寫功課時,又遇到辦理電影欣賞的課程時,這樣就可以把小朋友分成兩批。還有將單槍放置在活動中心使用的效益肯定比放在派出所高。
但是「大人」不願意理解。還大聲勸誡我們不要「便宜行事」。要我們把單槍放回派出所就對了!我問:為什麼。「大人」說:「我其他不管,我要核銷,驗收就對了。」他要我們週一就把單槍放在派出所。這個「大人」完全聽不懂我們說的話。
真所謂「大人」、「歹人」。
我想週一又有一番爭吵了。看著辦吧!誰!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