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拿?不該拿?的立案登記證書

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立-彩色2008年11月我的部落開始做托育照顧.。2009年3月,在網路上看見一場「原住民族與健康」台加國際研討會裡,因為一場【看見需要—-幼教專業進入部落的火花】的分享討論,特意北上參加這場研討會。記得當時討論幼教專業要進入部落,有些規定就必須要符合國家的規定,例如,師資的資格,教學品質,教學專業等等。在討論的來回間,總覺得因為要符合國家規定,部落的幼兒教育這件事,變得困難重重。當時自己像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小老虎,自己在發言的最後,下了一個結論,說:「部落自己要照顧自己的孩子,國家憑什麽來管我們」!

2009年4月,我們在部落做托育照顧,因為台灣沒有一條法令可以套在我們已經進行的照顧模式。於是被國家關注,而後請原民會、內政部協調,頒布『部落托育設置原則』,我們在這個保護傘下,小心翼翼地走到了2011年6月。

2011 年 06 月 29 日幼教相關的學界、業者、幼兒機構爭議多年的托兒教育及照顧法在這天公佈。其中幼教法第十條『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於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社區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地區範圍、辦理方式、人員資格、登記、環境、設施設備、衛生保健、督導、檢查、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這個法條,似乎為國家找到依據,為我們找到一條可行的辦法。

被媒體、上級單位關注的那段日子,部落族人、耆老質問我,為什麽說我們違法呢?現在國家要我們怎麼做呢?為了回答族人的疑問,我嘗試回答。第一次說明,我從老人家無神的表情,明白他們並沒有理解。第二次說明,我從幾位老人家幾次的點頭,察覺還是需要用其他方式跟老人家說明。第三次說明,我用著已經熟悉的「幼教法」「公立」「私立」「消防設備」「房屋使用執照」「教師資格」的排灣語跟大家說明。我說,我們現在要申請立案的幼兒照顧中心,不是公立的,也不是私立的,而是以社區互助模式照顧孩子的第三條路。這個模式正是我們排灣族過去相互照顧、分享的模式。當我看見部落耆老,眼神專注的看著我的說明時,我明白他們聽懂了,至此我們也開始行路在「托育班合法」的軌道上。

合法立案雖是我們的重要目的。但是,發展與在地文化、環境、族語相結合,社區互助模式的托育照顧,是我們堅持的原則,不容妥協。但是,要成為體制內的,合法的照顧中心,才發現,有很多妥協。

托育班首先是房屋因為沒有使用執照,現以每年做結構安全鑑定的方式取代,也就是我們的房子,每年要截取一段的鋼筋做檢測,是否合乎安全,這樣的情況,不知道房屋結構還可以安全幾年;接著是原本照顧孩子部落的kina(阿姨/媽媽)或vuvu(外婆/祖母),現在必須是具備相關科系的保育人員。這樣不是不好,只是在召喚部落原有的照顧模式時,可以是主要師資的部落裡有記憶和有經驗而上了年紀,卻沒有幼保相關科系的kina、vuvu就被排除了;立案過程中,我們必須一再的向族人說明和保證的事情是,取得協會所有理監事印鑑證明;還有使用警察局作為照顧中心的我們,必須帶著與警察局的契約書到法院公證。為此,我們要一次一次的放下身段,或拜託,或感謝,多次來回警察局,讓辦理公證的相關文件到手,最後還要請警員大哥親自和我們一起前往法院做公證,光是跑法院就拜託警員大哥去了兩次;而正享受在相關文件就快要取得完備的短暫快樂時刻,現場勘查的結果,要求我們把托育班原本曠闊的戶外空間,加上圍欄限縮成「規定」的專用戶外空間;還有為了不讓孩子跌倒,我們花費了5萬元左右的經費,做了一個很不部落的PU地板。為了合法立案,我們忍著,考量著,期待著!

2013年4月11日參與縣政府原民處辦理的社區互助教保中心的聯繫彙報。我們拿到了立案許可證書。但是,在拿到證書之前,我們再度被要求,處理後續幾件事情。教育處說因為我們是合法立案的中心,所以將來發公文要獨立;經費、帳目要獨立,所以要申請獨立的存摺,因為要申請獨立的存摺,還得申請不同於協會的統一編號。

話聽到這裡,心中一團火,就是覺得怪!為何社區發展協會支持的托育照顧中心,在協會全體幹部毫無條件的支持,部落族人努力發展成自己照顧模式時,國家使用一條非針對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準幼兒園的法條』,輕輕的一句:「請你們去辦理」就要把立案完成的社區互助教保中心與開辦托育照顧的社區發展協會做清楚的區隔?這是要防範什麽?還是這根本就是從私立幼兒園的思考模式來防堵什麽嗎?立案審查人員憑什麽要求我們協會再次申請統一編號?憑什麽要求我們獨立出社區教保服務中心?

那麼幼教法第十條『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於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社區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所謂的社區互助方式又到底是什麽?

聯繫彙報結束時,我從縣政府長官手裡,轉送平和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立案許可證書,給我們立案的承辦人沐怩。這張證書在我手裡,大約1-2秒的時間,心中完全沒有拿到證書的喜悅。此時腦海裡突然想起,那年在台北那場研討會,我大聲說過那一句話:「我們部落要用自己的方式照顧孩子,國家憑什麽來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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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漾

apiyan

該拿?不該拿?的立案登記證書 有 “ 2 則迴響 ”

  1. 非常支持妳,一漾姊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妳(們)的一小步將來會是原住民族的一大步,真的,辛苦你們了,一起加油。

  2. 總幹事:辛苦了!看見您勇敢為部落的孩子發聲,希望部落的孩子有完善的環境被照顧,讓我很感動。看見您們所有托育聯盟的工作伙伴一路行走,為了立案的證書,前置籌備行政工作,協會的同仁大家也為立案證書守望的禱告,即便在這個過程中有些地方,是讓大家覺得氣憤。不管是托育聯盟的工作伙伴、托育班老師、包括平和社區發展協會的工作團隊,大家互相幫忙、互相的扶持這些愛的故事一直在發生,我相信大家一路走上換來是甘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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